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安徽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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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安徽监管局与安徽省财政厅建立
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协同工作机制

  近日,为贯彻落实许宏才副部长关于各地监管局与当地财政厅(局)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上要加强配合、共同发力的工作要求,财政部安徽监管局与安徽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并签署了《关于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协同工作机制的备忘录》,建立齐抓共管的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协同工作机制。

  安徽监管局与安徽省财政厅从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债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协同监督债务化解、联合开展专项工作、加大监管成果利用等六个方面达成了共识,以备忘录的形式将工作方式进行固化,切实加强安徽省债务监管工作,推进协作监管、信息共享,共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债务监管协作机制为债务管理和联合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监管局与财政厅的分工各有侧重,通过建立协作机制,能够实现信息资源互通,监管优势互补,形成监管合力,尽早发现问题,锁定重要风险点,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化解风险。协作机制的建立也将促使双方在今后的监管思路、理念和方式上不断进行探索和改进。

  在监管思路上,双方将更加注重从防风险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各自在管理、监管领域的优势,注重从数据中挖掘疑点,从个案中归纳提炼出共性问题,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债务监管情况,共商债务监管措施,交流债务监管经验。举一反三,规范安徽省各地举债融资行为,用好“开前门 堵后门”的窗口机遇期,坚决遏制债务风险的增长。

  在监管理念上,双方将更加坚持监督服务于管理、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工作实际,一方面通过考虑投资的有效性、拉动社会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的能力,把债券资金花到真正该花的地方去,更加高效地推进各地重大项目,通过市场化机制来改善资源分配的效率,健全财政资金的分配体系。另一方面,及时揭示各地债务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避免局部风险的扩散。

  在监管方式上,双方将更加注重将监管事项日常化,动态掌握全省债务管理情况,了解专项债项目发展状况、债务化解进度等,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分析研判,将过去单一运用的专项检查转变为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丰富监管手段。

  《备忘录》的签订,是安徽监管局和安徽省财政厅双方立足于安徽省债务管理实际、切实发挥各自监管优势的有效探索。下一步,双方将共同推进协同监管机制落地落细,并持续开展全面深入的合作,共同开创安徽债务监管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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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