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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围绕五“深”开创财会监督新格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安徽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局学习研讨《意见》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层层压实责任,围绕五个“深”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深刻理解“重”的定位。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六次全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5次会议上,先后三次对财会监督作出重要论述,要求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经济秩序,健全财会监管机制。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会监督政治属性更加突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用实际行动真正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深度把握“全”的内涵。财会监督新格局体现五个“全”的鲜明特征:对象全,覆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其他组织和个人;范围全,涉及所有单位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三大类的经济社会活动;内容全,包括预算管理监督、财务管理监督、内部控制监督、会计行为监督、中介机构监督等;链条全,涵盖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策实施、绩效评价的全过程;方法全,监督可采用检查核查、评估评价、监测监控、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新时期财会监督需更注重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的广度,有机融合不同领域监管职责,既覆盖整体,也突出重点,灵活采用有效方式开展工作。

  三是深化构建“责”的体系。财会监督层次分明、逻辑严密,主体责任分明、相辅相成,财政部门负监督主责,牵头负责本级政府财会监督协调工作,监管局作为派驻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财政部授权开展监督。各有关部门、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既作为责任主体承担监督责任,分别履行主管监督、内控监督、执业监督、自律监督,同时自身也属于监督对象范畴。财会监督是监管局的重要职责,作为派驻地方的主责部门,监管局应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责任体系中找准自身位置,充分发挥好“主力军”“突击队”作用。

  四是深入贯彻“正”的方式。面对财经领域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始终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新时代财会监督,从事实出发,科学把握实际,明确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根本出发点,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根本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联动,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针对重点领域多发、高发、易发问题和突出矛盾,统筹协同其他监督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分类别、分阶段的监督工作。

  五是深远谋划“新”的机制。根据建立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要求,财会监督各监督主体间紧密配合、横向协同,负财会监督主责的财政部门内部分级负责、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监管局应在与地方财政、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等其他监督部门长期良好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监督主体的联通联动,积极履行职能,强化担当,推动建立健全财会监督长效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联动、运行有序、监督有效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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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