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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安徽监管局:继续推进双创载体发展的政策建议

  合肥市实施“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城市示范”(以下简称双创示范)以来,双创工作蓬勃发展,创业创新空间及入驻企业规模数量显著增长,双创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在服务企业创业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双创空间载体联合度、要素集聚度、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和水平等还有待提升,结合绩效评价情况,我们建议多方面推进双创空间载体建设,继续巩固和提升双创示范成效。

  一、政府引领,多部门统筹,推进双创载体健康发展。 “双创示范期”结束后,以领导小组为推进核心的工作框架在工作推进力度、管理协调程度上有所下降,亟需把示范期形成的核心制度、有效方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做到班子不改、力度不减、目标不散、制度不变。一是政府要继续发挥双创引领作用,一方面加大公共服务投入,落实优惠政策,以政府购买及无偿资助的方式帮助创新创业载体降低初期成本。另一方面要积极为创业载体与科研机构、高校、律所、行业协会、领军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对接牵线搭桥,鼓励科研机构的基础设施、科研仪器等面向创业载体开放,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训等,引导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二是要继续强化部门统筹,及时将财政、科技、市场监督、税务、人社、教育、银监、商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延伸到创业载体,建立各部门与创业载体的双向联络员制度,为新进驻创业载体的企业进行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服务、补贴发放、创业培训、市场对接等“一条龙”的全程化、全方位服务,提高创业载体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找准定位,优化专业化创业载体建设。创业创新空间是一个服务于创业者的综合性平台,其众创空间所提供的服务及其未来方向必定是基于创新创业的各类需求而产生和发展变化的,所处区域不同,资源要素特色不同,其创业平台也应随之有所差异,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在走大而全的综合性服务之路,在对于专业性较高、技术性较强的高科技行业就会显得势单力薄。在这样一个全民创业时代背景下,发展形式多样、差异互补、各具特色的创业创新平台是更好的推动创新、促进创业的必然之举,在某一细分领域的创业者进行孵化扶持,针对产业需求和技术难点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专家指导等一系列专业化定制服务。去综合化,发展小而精、专业化的创业空间载体模式,打造具有品牌标识度的创业服务平台势在必行。

  三、健全投融资体系,加强政策落实与普及。资金是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粮食,创业投融资能为其迅速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持,双创空间的建设应充分发挥和引进资本市场的作用,加快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对接,探索多样化的资本获得渠道。应该大力支持以知识产权出资占股创立的小微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多种方式融合,盘活企业资产,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的发展瓶颈,激发创新活力。同时,大力探索众筹融资发展模式,对接社会资本,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安全可靠地筹融资服务。其次,应积极探索与银行企业等金融机构的资金合作方式,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实现多元化融资。最后,应大力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的参与,鼓励创投机构和天使基金等合作共享,多角度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形成一个网络化的全要素孵化平台,融资平台,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一整套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打开窗口。

  四、深化大数据应用,搭建双创载体信息管理平台。“双创示范”不仅体现了各地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活力,同时也考验着地方政府的综合管理能力。建议推广合肥市高新区打造“区域经济大脑”的经验模式,建立覆盖创新企业孵化链条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区科技主管部门+孵化载体管理单位+在孵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架构。通过建立企业法人库,汇聚企业数据池,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各孵化载体及企业进行画像,实现智能化的政策推送、绩效考核,资金兑现、导师管理等,提升双创空间载体的管理服务效率,为双创发展战略决策提供大数据参考依据。同时,相关单位部门应加强互通合作,破除信息孤岛,利用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进行企业信息的互联互通,完成双创载体的运营管理升级,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五、国家层面继续营造“双创”环境。国家层面的“双创”发展战略定位和肯定支持,对各地“双创”推进意义重大。国家层面的制度和政策措施,对营造良好的“双创”发展环境意义重大。为鼓励“双创”发展,在国家层面建议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探索进一步加大新设三年内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力度;建设国家级“双创”核心枢纽平台,集成全国“双创”要素资源,支撑服务于“双创”发展;构建更加精简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搭建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门通道;探索建立鼓励创业创新的风险保障机制,在社保养老、生活救助等方面为“双创”大军构筑一道抵挡风险的屏障,逐步构建化解“双创”风险的体系化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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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