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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监管局:精准施策,提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效益

  安徽监管局在开展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时发现,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管护和森林抚育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慢。个别县、区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任务数和管护面积任务数甚至一亩也没有完成。市、县林业部门反映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慢,主要是项目实施遇到以下困难: 

  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林农存在后顾之忧。(一)林农有后顾之忧。大多退耕农户对退耕还生态林管护补助资金政策后续影响了解不清楚。安徽省山区大部分林地属集体林区,多数都是承包经营到户,林农担心将来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而影响自主经营,减少林地收益,因此不愿签订管护协议,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二)林业部门对政策把握不够深入全面。如皖北平原和江淮丘陵等地区实施的退耕还林绝大多数栽植的杨树,生长周期短,目前已达到成熟林或过熟林标准,是否符合抚育对象要求,政策不好把握,对应资金也没有发放。此外,抚育资金具体支付对象是按到人到户补助应存在发放资金难以确保抚育质量;若按项目实施发放,因上述原因确实又没有实施森林抚育工作,造成资金闲置现象。 

  二是零星分布界定困难,增加了管理难度。前一轮退耕还林历时长、涉及农户多,尤其在山区退耕还林面积小而分散,呈零星分布,管理难度大。如池州市、宁国市等山区的退耕还林,部分小班涉及到很多农户,多的甚至达10余户,一个小班是否纳入管护范围农户意见不一致。参照公益林管理呈现成本高、矛盾多的特点,林业部门在推进项目时多是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开展座谈会等,项目实施时力不从心,管护资金执行较慢。 

  三是政策比对有差异,地方配套乏力。调查发现,林农测算的退耕还生态林抚育所需费用(300元/亩左右),现行的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资金每亩20元与中央财政森林抚育每亩100元的补助标准相差较大,没有地方配套和其他政策、资金支持,项目难以推进。 

  四是项目实施质量有待提升。有的地方虽然将资金下发给了退耕户,退耕户也只是简单开展一些抚育措施,无法保证抚育质量。 

  为进一步推进项目有效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绩效,我们建议: 

  一、加强政策指导,细化实施标准。省级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就项目实施做深入调研,就项目实施存在的实际问题,搜集基层对政策执行的合理建议,加强与国家林草局、地方财政部门的沟通,准确把握退耕还林现有补助资金使用规定,进一步细化政策,稳妥推进项目实施。 

  二、适当调整政策,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一)建议调整管护补助范围。除对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条件纳入退耕还生态林管护补助范围外,建议统筹考虑各地退耕还林坡耕地造林的现实情况,科学制定管护范围和补助标准,便于实际操作。(二)灵活放权地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有效发挥资金效益,建议授权县级林业部门自主实施,如,整合资金集中使用,参照中央财政森林抚育每亩100元的标准,在5年时间内对政策到期的退耕还生态林全部实施一轮。也可由地方林业部门进一步调查,对确需抚育管护的林分实施精准抚育,真正达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升森林质量的效果。 

  三、积极探索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有效途径,如将权属明确无争议的退耕还林地,实施规范的林权转让,流转给有实力的企业(大户)集中连片打造,一方面可使退耕农户从退耕还林地流转中得到合理收益。另一方面,在流转的基础上,通过加大森林抚育经营力度、有序推进老化衰退林分更新改造等,着力解决退耕地林木生长不良问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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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