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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关于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使用
和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加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使用管理,助力乡村振兴,取得了良好成效。2021年7月,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新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监管局在调研中发现,对照新的办法,目前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运营维护保障有待落实。调研发现部分地区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实施完成后,日常运营管理保障不足,存在重建设轻运维现象,导致项目建成后没有发挥最大效益。二是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地区绩效目标表编制质量不高,财政资金投入后的产出、效果指标值没有完全细化,双监控无法有效落实。部分地区在下达专项资金时未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部分地区绩效自评报告存在评价基准日错误、预算执行率计算基数不完整,预算执行率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三是治理成效有待提高。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总体体量较小,近年来按照因素法分配到建制村的资金额度偏少,导致基层在项目谋划时缺乏整体思维,仅针对整治村较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面上的简单整治,如购置垃圾桶、垃圾车等,而集中处置污水等项目缺乏有效的管理模式。四是项目管理信息化有待完善。调研发现各地市及县区业务主管部门未能将项目库的信息化管理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等未及时录入项目管理库系统,难以实现“一竿子插到底”式监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办法,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绩效,建议:一是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环境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在安排使用整治资金时,优先支持已经落实运行维护经费的项目。对污水处理项目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引入市场化运营,进行专业的保养和维护,发挥项目应有的环境效益。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健全完善方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体系。构建职责明确、管理高效的绩效监督运行体系,当绩效运行与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加强对绩效自评的抽查力度,探索抽查结果运用方式,提高主管部门自评质量。三是提升项目谋划水平。按照整村推进的思路,按规定统筹安排相关领域财政资金,谋划农村环境整治综合性项目,提升整治效果,促进农村环境整体改善。制定适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置的无动力处置模式,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量收集及处理。四是强化项目库信息化管理,制定有效的绩效考核措施,项目库管理专人负责,督促各地市、县区、项目实施单位定期更新数据,审核数据的准确性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真实性,为实现大数据非现场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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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