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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属地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编制
几方面情况值得关注

  近期,安徽监管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要求,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进行评估并向财政部报送审核意见。审核中发现,随着预算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水平日益提升,部门预算编制在科学化和精细化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几方面情况值得关注。

  一是预算编制科学性不够强。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适应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的发展形势,需要以预算编制水平提升为基本保障。有的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科学性、前瞻性方面与预算编报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预算编制方法还较为粗放,与单位实际情况结合还不够。如编制项目预算时,有的预算单位过度参考往年编制情况,前后年度支出内容和计划“新瓶装旧酒”,细节上基本按照上年进行编报,未能结合预算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二是预算政策掌握不够透。预算编制中人员经费需求测算,涉及的医保、养老等改革性事项,需要预算单位对属地改革政策深入了解,掌握具体政策要求,才能准确测算经费需求。有的预算单位在预算编报过程中,未及时与地方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对参保政策了解不清,导致出现经费漏报、多报的情况。如有的预算单位填报的医保参保比例,未与地方医保部门沟通和确认,导致测算的医保经费需求与实际差异达到30%以上。

  三是预算编制工作联动不够多。科学严谨的预算编制离不开单位内部间的工作联动,财务部门需要在业务部门配合下,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数据统计分析、对业务项目实施情况充分了解,才能准确编制预算方案。有的预算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管各事,工作联动不够,导致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相脱节。如某预算单位编报的项目咨询费当年执行率不到1%,而编报下一年度项目预算时未加强与业务部门的工作联动,仍按照上年度咨询费标准申报项目预算。

  四是内部审核机制履行不到位。部门预算编制应从基层预算单位起,逐级审核、汇总、编制后报送财政部。基层预算单位内部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应先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再由监管局按照财政部授权开展审核。但审核环节仍发现预算单位填报的数据出现常识性错误。如退休人员填列至离退休管理机构、项目支出明细与项目内容“张冠李戴”、漏报实有人员数据、预算资金计量单位“万元”错填为“元”等等。

  五是预算收入预测准确性不够高。随着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不断深入,除中央预算资金外,地方财政资金、其他收入等成为预算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少量纳入地方部门预算编制范畴取得的预算收入外,有的预算单位取得的地方性资金、经营性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填报的预测数与实际收入数存在一定差异。如按照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实行中央和地方财政双重经费保障的预算单位,受到地方财政经费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备的影响,相关预算单位全口径预算编制收入预测准确性较低。

  六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实。受到传统预算管理理念的影响,有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工作还存在以获得相应的预算结果为目标的思想,预算编制“头重脚轻”,出现重编制轻执行的现象,预算执行的绩效管理意识还不够强。如有的预算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支出计划、支出明细流于形式,填报的已执行年度项目绩效评审材料多为系统内部评审,较少引入第三方评价或外部评价机制,相关评价结果与预算执行实际绩效存在一定差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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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