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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监管局:建议从三方面强化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强化对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提升财政金融监管质效的重要课题。近日,安徽监管局在对部分金融机构2021年度批量转让不良资产情况的核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转让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估值方法缺少灵活性和综合性、不良资产出包难度整体较大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部分转让资产的五级分类不准确。如某两家企业合计5796万元的不良债权公允价值评估为0,债务人已丧失经营和偿债能力,债务人和担保人名下已无可执行资产,但其资产五级分类仍为次级,金融机构未及时更新反映资产质量的真实情况。二是评估方法缺乏灵活性和综合性。现有估值方法更多是以借款人资产状况、抵质押物、保证人名下资产等可变现资产的清算价值进行定价,金融机构未综合考虑市场行情、社会环境、发展前景等因素做出针对性调整。三是不良资产出包难度整体较大。不良资产抵质押物中商业或工业地产占比大,如某金融机构2021年待处置不良资产抵质押物中商业或工业地产占比为95%以上,且有一定比例的查封物(不纳入受让方的资产估值范围),受宏观经济和政策面影响较多,担保资产估值和变现难度较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回收意愿较弱,不良资产的打包回收率整体较低。

  对此,安徽监管局建议辖内金融企业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不良资产处置的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不良处置能力。金融企业应客观、公正地反映不良资产状况,提升现场尽职调查覆盖率,建立完善卖方尽职调查数据库,全面分析资产包的债权总额、区域分布、行业结构等情况,充分披露资产风险。逐户预测不良资产的回收情况,深入挖掘不良资产重组潜力、处置资产流动性、保证人追偿可能性,综合考虑市场行情、社会环境、发展前景等因素,创新资产处置方式和手段,提升资产估值合理性与公允性,提升资金回收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做好信贷资产追踪管理,提升资产分类和管理水平,准确反映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水平。遵循岗位分离、人员独立、职能制衡的原则,建立科学的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及时更新制度和完善细则,加强对外包催收、资产评估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规性管理;加大不良处置力度,提升不良处置效率,前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是强化信贷风险管理措施。金融企业应做好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的内部检查和审计,严肃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与处理。认真分析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强化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做好贷款前期、中期和贷后一体化的动态风险预警与监测。强化信用风险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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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