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关于召开2016年驻皖中央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驻皖中央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财预〔2016〕38号)精神,不断提升驻皖中央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促进驻皖中央预算单位间的沟通交流,我办决定召开2016年驻皖中央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8月10日下午3: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安徽省税务干部学校会议室(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44号徽鸿大厦)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财预﹝2016﹞38号)文和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财政部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二)通报2015年以来我办开展驻皖中央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三)部分驻皖中央预算单位经验交流。
四、参会人员
各驻皖中央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
五、其它事项
(一)请参会单位及时填写会议报名回执(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5日前报送我办(传真:0551-63502300)。
(二)会议联系人:
专员办:翟燕彬 0551-63502329、18156015017;王倩 0551-63502250 、18356026705。
安徽省税务干部学校:嵇圣恵 0551-65311936、18919650508。
(三)请参会人员于8月10日下午2:45前报到。
附件:报名回执表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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